浙财院教〔2010〕20号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我校《2007级双专业学分制教学方案》的规定,2007级学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安排在今年暑期进行,鉴于第七、八学期学生课程的学习任务及第一专业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情况,希望各二级学院在本学期提前安排好2007级双专业的第二专业学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使得双专业的学生有充裕的时间开展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
双专业学生的第二专业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时间根据方案规定,毕业实习累计时间不少于六周,毕业论文(设计)累计写作时间不少于四周。
对双专业学生的第二专业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的要求及过程材料,原则上要求参照第一专业要求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日
 
 
(会计学院相关规定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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