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学院关于2006级本科各专业学生阶段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浙财院教〔2008〕20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2007~2008学年暑期06级各班学生的阶段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计划与组织
1.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具体要求,组织学生全面系统地进行学科基础内容的实习。
2.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各专业的性质、特点和要求,确定具体的实习内容,拟订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实习计划的内容包括:实习的目的与任务、实习的内容提要,实习的程序和时间安排,实习的形式、方法和检查办法,对实习学生、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的要求及管理办法等。
3.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在学生实习前,做好实习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在实习期间,要加强日常管理,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学生在外实习期间的安全。
4.2006级学生阶段实习安排在08年暑期,时间不少于四周。
二、实习形式
1.采用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
2.积极采取实习基地、实习协作单位集中实习形式。各二级学院应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实习基地和实习协作单位,必须想方设法安排部分学生到已建实习基地和协作单位实习,加强与实习基地和实习协作单位的联系及学生实习的管理。
3.采取适当分散实习形式。分散实习的单位应该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内容比较齐全的单位。对采取分散形式实习的要进行严格认真的考核,以确保实习任务的完成。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对学生选择实习单位的指导和管理,掌握实习单位的情况。
三、实习的指导
1.各二级学院应选派业务熟悉、经验丰富的教师(或综合导师)来担任实习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负责,并按照阶段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实习的指导任务,定期与实习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实习,指导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与监督力度,在实习过程中,还要选派一定数量的老师对实习学生进行巡回指导和监督,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阶段实习大纲
学生应按各专业阶段实习大纲要求完成阶段实习。
五、阶段实习手册
阶段实习手册是指导、安排学生实习、记录实习内容、进行实习考核的基本教学文件。学生实习必须携带实习手册,并按实习进度记录实习内容,实习结束后由校内外指导教师完成对学生的实习考核。阶段实习手册每生一册,由教务处统一印刷。
六、阶段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是学生对阶段实习的系统性总结,是考核学生实习效果的基本依据。实习报告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主要过程、实习主要内容、实习中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简短明确流畅。学生应按阶段实习大纲中的具体要求完成阶段实习报告。
七、阶段实习学生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单位的安排,以良好的状态和饱满的热情投入阶段实习。
2.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因故不能出勤者,应提前向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和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请假。
3.虚心向实习单位的同志学习,与实习单位的同志搞好团结,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有关活动。
4.实习往返途中及实习期间要树立安全意识,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如发生事故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迅速报告学校。
5.应按阶段实习大纲和阶段实习计划的要求,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做好阶段实习记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阶段实习报告。
6.对无故不参加阶段实习者,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不予毕业。因故经批准未参加阶段实习或阶段实习成绩不合格的,由所在二级学院(部)负责在以后假期中另行安排阶段实习并考核其阶段实习成绩。
八、学生阶段实习流程
1.学生应凭实习介绍信联系实习单位、参加阶段实习。
2.学生联系好实习单位后应将《实习单位联系情况反馈表》送(寄)交给学校阶段实习指导教师,同时应将实习期间的联系方法告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3.按阶段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阶段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并以周记形式详细记录每周实习的主要内容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实习期间应定期向学校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
4.阶段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鉴定表上做出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5.实习结束后,完成阶段实习报告。
6.按规定时间把阶段实习手册、实习报告交所在二级学院,作为学生阶段实习成绩的考评依据。
二○○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