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1级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2021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经网上填报专业分流志愿,按照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成绩相同情况下对比外语类、数学类课程平均成绩以及会计学院各专业名额,现对会计学院2021级大类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请同学们查阅各自分流的专业。

公示日期:2023410日到412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教学办联系(彭老师,电话:87557096)。

具体名单请见附件。

会计学院教学办

2023410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大类分流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同意贾钦涵等403名学生专业(类)准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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