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大数据时代信息化发展趋势,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本科教学改革,使课程体系更加适应学科发展的需要,结合会计学院实际,制定了《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大数据信息化课程专项资助管理办法》,具体见附件。

该专项资助的对象和范围为我院在编在岗教师开设的、符合教务处开新课标准和要求的、大数据信息化相关的专业课程。原则上每个专业资助1~2门。欢迎各位老师积极申报!申报书在附件中下载。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1311号前将纸质版申报书5份交会计学院教学办405彭兰香老师(彭兰香,87557096,电子版发邮箱:penglanxiang@zufe.edu.cn

 

会计学院

20201222

 

上一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预订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最美通识笔记征集令”活动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