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班同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的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实际情况,4月3日(第四周星期六)至4月5日(第五周星期一)清明节放假期间,所有课程全部停课,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老师和学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3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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