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部):
现将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任务发给你们,请予核对、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落实,将起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教学计划管理”功能,教学任务的核对、调整、落实、上报均采用教学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二、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已初步核对,各二级学院(部)在落实教学任务之前,
请再仔细核对本部门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和本学院各专业下学期的学习任务。如果确实需要调整,请在11月15日之前填妥教学计划调整表,报教务处审批,11月15日以后不得再进行调整。各二级学院(部)必须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任课教师安排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保质保量落实教学任务。
三、各二级学院(部)根据下达的教学任务,确定任课教师、合班情况、是否使用多媒体、实验室和原版教材等,并将教学任务落实情况于11月16日之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并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书面形式需经部门主管教学领导签字认可。教务处将于11月17日开始编制下学期课表。
四、公共选修模块课程的教学任务的落实,本次暂不要求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教学任务的安排,按校区报任课教师、上课的班次、使用教室的类型。
五、在确定合班情况时,务必考虑合班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不同课程名称、不同类别(必修课、选修课)、不同学分、不同周课时、不同上课地点(文华校区、下沙校区)、上课教室的类型不同的课程不能合班。同一任课教师的不同合班,请注明“合班1(教师姓名)
”
、
“
合班2(教师姓名)
”
、
“
合班3(教师姓名)
”
等,录入教师姓名时使用全角状态下的括号,单班课请注明
“
小班
”
。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教学任务的落实首次使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请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尽快熟悉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模块的功能,教务处将统一安排培训。如在系统使用过程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2、在使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落实教学任务时,须规范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差错。
3、为便于二级学院落实教学任务,教务处仍提供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表,作为二级学院落实教学任务的工作底稿,教学任务表位于
FTP://210.32.23.88/教务处/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请各部门按上述指定路径下载。
4、对课程开设情况或其他相关问题有疑问的,请与教务处姚强联系,联系电话:88752、22745。
为了尽快完成下学期课表的制定,请各二级学院(部)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上述各项工作。
教 务 处
200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