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大类分流及专业准入准出实施办法》(浙财大2020148号),结合2021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2021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要求

1.参考2020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结合操作性拟定;

2.第二、四学期分流的大类不建议采用高考分为依据;

3.分流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必须写明成绩相同时比较方式

4.准入条件如有课程要求,需指明课程准确的课程名称,且与2021级培养方案保持一致。第3学期的准入条件如有列出课程要求,建议不选用第1学期开设的课程。

5.课程成绩或绩点统一按学分加权平均计算,如有例外请单独标注。

二、报送安排

请各学院在5月31日前完成实施方案报教务处(联系人:吴老师,电话87557063邮箱:wzy@zufe.edu.cn)。

教务处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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