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双语教学课程管理的通知

   浙财院教通[2006]95号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双语教学管理,提高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关于本科双语教学的规定》(浙财院[2006]223号)文件的精神,从下学期开始,对担任双语教学的教师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对双语教学课程实行考核制度。各二级学院在2006年11月22日前将下学期的《浙江财经学院教师使用双语教学申请表》和《浙江财经学院使用双语教学课程登记表》(各一份)交教务处。

 

附:1.浙江财经学院教师使用双语教学申请表   

    2.浙江财经学院使用双语教学课程登记表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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