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8〕102 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教育厅的领导下,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开展了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前两批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结题工作。经各高校报送相关材料、教材建设分会组织专家评议、“浙江省高校教材网”公示无异议,认定《经济法理论与实务》等364 部(套)本科院校教材和《网络零售》等 274 部(套)高职高专院校教材为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首批新形态教材。

我校14部教材获得认定,具体名单见附件。



上一条: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建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专业(类)准入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