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和精品课程评估情况的通知
浙财院[2006]241号
各二级学院(部)、有关处室:
为了保证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2006年7月,按照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和精品课程的建设要求,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第一批2个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作了验收评估,对第二批6个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及第一、二批共16门校级精品课程(其中第一批的《大学英语》、《经济法》2门课程现已转为省级精品课程)作了年度检查评估。现将本次评估情况予以通报:
一、总体情况
从评估的情况来看,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的成效是明显的。多数校级重点建设专业的总体实力得到大大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教学研究氛围浓厚,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专业特色和优势已经显现;校级精品课程已初步显现精品气象,教学内容改革受到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坚持选优,实践教学条件大为改善,课程特色开始显现,课程教学效果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建设的过程管理不够扎实,教学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缺乏原始记录材料,建设的着重点不够突出;部分校级精品课程的精品意识不够强,课程特色不够明显,部分课程的网站建设进展缓慢,内容不够丰富,更新慢,质量还不够高,师生互动较少,等等。
二、根据专家组评估的结论和建议,经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1.确认第一批校级重点建设专业中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验收合格,确定为校级重点专业;鉴于法学专业验收评估成绩未达到85分,责成专业负责人限期一年进行整改。
2.要求第二批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及第一、二批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根据专家组检查结果,针对薄弱环节,严格按照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及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的相关要求,强化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建设工作,切实抓出成效。各门校级精品课程尤其要加强课程网络资源建设,积极开展师生互动,以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作用。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