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学院期末教学工作注意事项
根据学校的要求,东方学院教务部逐步承担东方各专业的教学管理工作。老师们在教学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可直接与我们联系(文华校区行政楼304室,电话88922718、88922839)。为方便老师们的工作,我们把有关教学工作要求简要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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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学生课程考试资格手续:请老师把对学生平时上课的点名、提问、作业等记录妥善保管,若有学生因旷课等原因须取消考试资格时,请附上这些原始材料,交教务部备案,以便学生问询时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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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管理:
(1)
试卷命题:请根据东方学院各专业的培养要求进行试卷的命题。注意
试卷难度应适合东方学院的学生。试卷、参考答案、答卷装订封面等均须使用
“东方学院”抬头。
(2)
必修课试卷收发:本学期起东方学院期末考试(包括缓补考)由东方学院教务部组织与管理。请老师把必修课考试的AB卷空白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以
书面形式交教务部。必修课试卷由教务部负责送印、保管、发放,老师负责校对、密封。试卷交到教务部两天后,请老师到文华行政楼四楼文印室封卷,并将封好的试卷送交教务部。试卷收发地点:文华行政楼304室。考试日程安排挂在东方学院网站教学管理栏目下,
监考地点在考试前一小时在各教学楼一楼公布,以便最大限度减少学生作弊的机会。
(3)
选修课试卷请老师到教务部填单,自行送印,并负责保管和发放。
(4)
成绩单打印:除公共选修课、分级教学的英语课和体育课按教学班打印外,其余各类课程要求
按学生所在班级打印,便于装订与管理。
(5)
阅卷:请统一采用正分或负分,每大题得分须填在答题纸的得分表内。
必修课程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低于
50分(不含
50分),不得参加总评,总评成绩仍然是其的卷面成绩。但有些课程的总评成绩是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和期末成绩等综合评定的,教学管理系统不会自动分辨。因此教师在系统输入成绩前,一定要仔细核对学生的成绩,以免出现不必要的差错。
(6)试卷装订与保管:
学期结束前,所有课程(必修课与选修课)学生的答题卷按学校要求装订后
直接交东方学院教务部存档。
(7)
下沙校区东方广告、东方艺术各班学生的试卷、试卷分析表等教学档案也必须以东方学院抬头。
学生答题试卷装订后直接交东方学院教务部存档,成绩单交人文学院存档。试卷装订顺序:封面、综评成绩单、平时成绩单、试卷分析表、试卷样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答卷(按成绩单姓名顺序)。
(8)
重修试卷:重修单开班试卷请老师装订后交教务部保存。
跟班重修试卷请单独交教务部,不要与所跟班级试卷一起装订。
(9)为了避免在东方学院2008年教育部教学合格评估时不致重做材料,
文华校区所有教学档案直接交东方学院教务部,不需要在教师或课程所在教研室、学院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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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学院教学信息发布:东方学院教学工作信息通常发布在浙江财经学院网站东方学院主页的“教学管理”栏目下,请老师们关注,以便了解东方学院的教学安排。
东方学院教务部
2007年
1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