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班学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和转换办法》(浙财大〔2021〕108号)文件精神,学生在第一周(2月27日-3月3日)可以进行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转换。由学生在网上服务大厅上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批,相关部门认定,教务处审核无误后,计入学生成绩。

创新创业学分可以转换为培养方案中(第一课堂)的通识选修(管理智慧与创新创业)、短学期课程、个性化选修(就业创业类)、专业选修和任意选修模块中的学分,转换学分合计不超过10分。其中,只有竞赛类、科研类和发明专利类项目可转换为专业选修学分,转换学分合计不超过4分。转换为专业选修学分的项目应与学生所在专业具有相关性,具体由学院认定。转换的学分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并且按学分进行收费。已转换到第一课堂学分的项目不可申请作为第三课堂学分和毕业论文替代。

申请地址:学校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学生办事-教务处-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转换申请



教务处

2023年2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录入2022-2023-1学期补课工作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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