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保证新财经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文华学院创新班综合导师组制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财大[2021] 168号)并结合会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通知。

一、综合导师遴选的基本条件:

1. 了解智能审计创新班学生培养模式,熟悉本专业本科培养方案,对学生学业指导具有行之有效的经验;

2. 关心热爱学生,热心本科新财经创新人才培养,富有创新精神,愿意引导学生最求更高发展目标。

二、综合导师遴选的其他条件(只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 审计专硕的研究生导师;

2. 具有博士学位同时具有信息化、智能化课程任课经验教师(有两年及以上教学经验)同时具有审计(会计)信息化、智能化研究经验及研究成果的教师,能够为学生开展学术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学术研究活动。

3. 具有高级职称同时具有审计实践经验,尤其审计信息化、智能化实践经验的教师同时拥有较强的指导学科竞赛能力及指导经验,能够指导学生开展各类高层次学科竞赛活动同时拥有企事业社会资源,能够指导学生开展高质量的社会实践活动。

请符合上述条件并且愿意担任智能审计创新班导师的老师,填写《会计学院智能审计创新班导师登记表》(附件1),并于351600之前发给教学办彭老师(邮箱:penglanxiang@zufe.edu.cn,联系电话:87557096学院审核通过后将纳入智能审计创新班综合导师库,入库后通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指导关系

注:已经纳入智能审计创新班导师库的导师不需再提交申请。

会计学院

202333


上一条:关于征集2023年第五批短学期课程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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