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校本科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学生修读学分学费的核对工作,现将本科生修读学分的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核对对象为在校本科学生(不含留学生),学分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2024学年第三学期,统计的学分为历年修读总学分数,包括课堂教学、实践环节、第二课堂、重修、二次修读,以及放弃修读、不及格课程、取消考试资格课程、旷考课程等。免修学分以及国内其他高校修读课程认定学分不作统计。
2、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通过“选课名单查询”和“学生成绩查询”菜单核对,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学生需认真核对各项学分数,本次核对的修读学分将作为学费收缴的依据。
3、各学院通知学生认真核对修读的各类学分数,本人核对无误后需签字确认。如对自己所修学分数有异议,请以班级为单位将情况汇总后交学院教学办审核。学院可根据附件2操作流程进行审核,审核后请于5月24日前交至行政楼118。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唐老师 86738581。
教务处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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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级本科生汇总.xlsx】
附件【2021级本科生汇总.xlsx】
附件【2022级本科生汇总.xlsx】
附件【2023级本科生汇总.xlsx】
附件【延长学制学生汇总.xlsx】
附件【2022级专升本.xlsx】
附件【2022级二学位.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