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2026〕340号)、《会计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财大会〔2026〕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2023级会计学院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的公示期间,6位学生(其中会计学4位、审计学1位、ACCA1位)自愿放弃推免资格,按规定,由各推免组合根据原公示候补名单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其中,在2位综合成绩及平均学分绩点均相同学生中,1位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另1位学生自动递补,现将调整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571-87557097 电子邮箱:abcxd@sina.com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2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