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已基本结束。为了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向长期化、项目化、阵地化发展,鼓励更多的大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使其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学校决定对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条件
1. 优秀团队
采用项目申报的方式,各学院组织的符合基本要求的团队经过学院推荐可以申报参加优秀团队的评比。根据社会实践团队总数50%的比例限定每学院推荐名额上限,评审出社会实践团队总数的30%为优秀团队。
具体要求:社会实践活动主题结合学校重点工作,准备充分,内容丰富,成果明显;实践内容契合社会热点,积极响应上级团组织的号召;实践活动有具体的服务内容能结合专业开展社会调查,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开展调研活动;社会实践获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实践成果在社会实践简报或者当地媒体报道中有所反映。各实践团须有总结,申报优秀团队须提供1500字左右的总结。
2.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参加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研究生由学校研究生处统计推荐。
具体要求及评比办法:
(1)参加者必须全程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的收获和贡献;
(2)组织者必须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态度积极,活动安排周密,成果显著;
(3)申报先进个人须在实践活动结束后,上交“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考核表”,并进行认真的总结,根据活动主题,撰写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4)各学院(部门)要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校团委实践服务团的推荐名单由服务团直接上报),最后由校团委进行统一评比;
(5)评选名额:原则上按各学院(部门)今年参加社会实践总人数2%评比,并根据实践团队组队情况确定名额。
3.优秀指导教师
评选对象: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
具体要求及评比办法:
(1)参加者必须全程参加实践活动,工作积极,认真安排活动,在当地实践成果明显,效果突出,有一定影响力;
(2)认真做好实践后的总结,指导学生写好实践总结,整理好相关成果;
(3)申报优秀指导教师须填写推荐表,撰写800字左右的个人总结一份;
(4)优秀指导教师由各学院(部门)负责择优推荐,由校团委进行统一评比,一般要求教师所带团队为校级优秀团队。
4.优秀论文
评选范围: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学生所撰写的与社会实践主题相关的课题论文、调研报告或心得体会
具体要求及评比办法:
(1)深入调查,掌握充分材料;认真研究,科学分析材料;确定主题,精心选择材料;
(2)围绕实践内容和主题,以点带面,对所服务的乡村、企业、厂矿等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做总结提炼和分析;
(3)论文要求主题突出,思路清晰,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能结合典型事例,提供确切数据,字数在3000字左右;
(4)论文共分调研报告、课题论文、心得体会三个类别进行评比,参评论文需在首页第一行注名参评类别;
(5)论文评比采取学院(部门)推荐申报,由校团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统一评比;
5. 优秀社会实践基地
评选对象:与我校各级团学组织结对开展社会实践的市、县(市、区)、镇、村,企事业单位和城市社区等
具体要求及评比办法:
(1)已连续为我校提供实践基地服务两年以上,并与我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联系,有书面协议;
(2)我校在实践基地开展了具体的服务项目,有一定规模,并形成特色;
(3)实践活动受到实践地党政团的大力支持和群众的普遍欢迎,取得了有利于单位发展和地方建设的实际成果;
(4)申报优秀社会实践基地须填写推荐表,撰写800字左右活动开展介绍,并提供书面协议(复印件)一份。
二、申报要求
各学院(部门)要根据要求,认真做好社会实践总结工作以及优秀团队、先进个人、优秀指导教师、优秀论文、优秀社会实践基地的推荐工作。各学院(部门)须上交3000字左右的社会实践总结一份。
所有申报材料须在9月14日上交院学生会外联实践部,联系人:陆同学17816851564/651564,邮箱:617581518@qq.com申报材料要求详见评比材料报送清单。相关文件及表格在“才苑青年”网站http://cyqn.zufe.edu.cn/下载。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2015年浙江财经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材料.rar
注意:1.材料请按照序号装袋及时上交,电子版按序号整理成文件夹发到指定邮箱。2.所有表格可到“才苑青年”网站下载。
2015年浙江财经大学暑期社会实践评比材料报送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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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送材料 | 上交时间 | 电子版 | 纸质版 |
1 | 各学院社会实践总结(3000字) | 9月14日 | √ | |
2 | 申报“优秀团队”推荐表、总结 | 9月14日 | √ | |
3 | 申报“优秀团队”图片资料 注:照片要求原图,单张像素在1M以上 | 9月14日 | √ | |
4 | 媒体报道登记表、统计表 | 9月14日 | √ | |
5 | 申报“先进个人”推荐表及总结(学生) | 9月14日 | √ | |
6 | 申报“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及总结 | 9月14日 | √ | |
7 | 申报“优秀论文”推荐表及文章 | 9月14日 | √ | |
8 | 申报“优秀社会实践基地”推荐表及总结 | 9月14日 | √ | |
9 | 各类申报材料汇总表(见评比文件附件6) 注:汇总表必须经由学院总支同意并盖章 | 9月14日 | √ | √ |
10 | 社会实践共建协议复印件 | 9月14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