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创业与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浙财大学竞【2015】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创业计划类竞赛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

1.动员部署及学院竞赛阶段:(2015年6月至9月)

各学院组织院赛预赛,动员学生积极参赛,做好参赛组队和作品申报工作,并按时进行校级参赛项目报备工作。

2.各学院预赛作品上交阶段:(2015年9月下旬)

各学院汇总经预赛产生的作品,选送出若干作品参加校级复赛,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填写情况进行把关,按统一要求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3.校级复赛阶段:(2015年10月中下旬)

学校对各学院选送作品进行复赛,评委会以书面评审方式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选出若干参赛项目进入决赛。

4.校级决赛阶段:(2015年11月中下旬)

举行校级决赛,评委会和组委会通过相应评审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评出各类奖项。

具体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二、地点

参加校级竞赛申报书、作品及汇总表报送至会计学院团委办公室(会计学院楼423办公室)。

三、奖励及配套政策

(一)奖项设置

1.一等奖18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48名。

2.根据比赛作品实际情况设特等奖以及其他单项奖。

3.大赛设若干个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

(二)配套政策

1.一等奖及以上作品根据名额和成绩排名直送“挑战杯”等省级竞赛;

2. 获奖作品确认资格有效的, 由学校组委会向作者颁发证书, 并视情况给予创业资金、专业指导、外出实践培训等奖励;

3.优秀获奖项目将与各类园区、企业及风险投资机构举办项目对接和孵化活动。

未尽事宜请与竞赛组委会联系。

联系人:陆建良 联系电话:87557405

联系人:朱丽娟 联系电话:86735865

联系人:刘琴琴 联系电话:87557336

附件:1、各学院上报参加校级复赛的项目名额

学院名称 作品名额

1.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10项(其中实践组至少2项)

2. 会计学院 12项(其中实践组至少2项)

3. 金融学院 10项(其中实践组至少2项)

4. 工商管理学院 10项(其中实践组至少2项)

5. 信息学院 10项(其中实践组至少2项)

6.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 10项(其中实践组至少2项)

7. 法学院 10项(其中实践组至少2项)

8. 外国语学院 10项(其中实践组至少2项)

9. 数学与统计学院 10项(其中实践组至少2项)

10.人文学院 10项(其中实践组至少2项)

11.艺术学院 10项(其中实践组至少2项)

12.城乡规划学院 10项(其中实践组至少2项)

13.东方学院 10项(其中实践组至少2项)

14.管制学院 5项(其中实践组至少2项)

15.MBA学院 5项(其中实践组至少2项)

16.思政部 5项(其中实践组至少2项)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创业与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会计学院关于2015年度大学生(含研究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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