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6〕102号)精神,我院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1项(厉国威支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2项(戴娟萍、傅颀主持)。

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应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请各项目负责人重视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会计学院教学办

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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