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调整考研自习教室管理运行方式的通知》(浙财大教通〔2014〕88号)的规定,考研学生到所在学院申请考研自习教室。各学院专用考研教室优先保证本学院学生使用,有空余的情况下允许其它学院学生使用。

教务处

20161220

附件:各学院考研教室负责人

序号

学院

分配教室

管理员

办公电话

序号

学院

分配教室

管理员

办公电话

1

财税学院

B413

胡卓文

86735881

7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B504

  

86735885

2

公共管理学院

D102

杨文超

86735769

8

法学院(公共考研教室)

B117

姚秀芬

86735765

3

会计学院

B217

  

87557099

9

外国语学院

B411

胡恺

87557426

4

金融学院

D202

聂亚平

86735809

10

数学科学学院

B411

李钊军

87557157

5

工商管理学院

B404

胡星平

86735756

11

人文与传播学院

D102

  

87557150

6

经济学院

B506

谭立娟

87557134

12

艺术学院

D202

徐晓珊

87557481

 

上一条: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开展浙江省“十三五”特色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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