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本学期期末考核事件临近,试卷相关通知如下:
请按照《浙江财经大学教学工作规范》和《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的各项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如下:
1.监考老师熟悉监考职责及注意事项;
2.指导老师、学办、教学办等部门需做好学生考前的考风考纪教育与宣传工作;
3.试卷命题必须严格执行《浙江财经大学试卷(试题)质量标准》,双语教学课程试卷命题还须符合《浙江财经大学关于本科双语教学的规定》;
4.所有自命题课程须出A、B卷,采用教务处统一的试卷格式;
5.各系需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出题工作,由系主任和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方可安排送印;
6.各系主任老师收齐所有AB卷后填写文印单校对人一栏,部门领导签字栏由教学院长签字后,统一由教学办集中送印;
7. 因涉及试卷的保密工作,所有试卷不接收电子稿,印卷只收AB卷纸质稿,其他材料装订时另外提供;
8.试卷印刷后各出卷老师需及时到文印室检查、封卷、再送教学办集中保存。
各环节时间要求如下:
时间点 |
负责人 |
事项 |
6.1前 |
命题老师 |
命题AB卷 |
6.2前 |
命题老师送系主任 |
文印单 校对人栏审核签字 |
6.5前 |
系主任送教学院长 |
文印单 部门领导 审核签字 |
6.6前 |
教学办 |
随机抽取AB卷集中送印 |
6.7后 |
命题老师 |
文印室封卷、送教学办统一保存 |
12-23 |
监考老师 |
集中考试监考 |
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以上进度表提供材料,逾期未交,后续一切相关事务需自行处理,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办邵宜添 87557096.
会计学院教学办
201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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