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17级各班学生:
为拓宽我院学生视野、感受不同高校的文化、促进我院学风建设,学院于2019年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正式签署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接收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委托培养本科生协议书》。按照协议规定,今年我院将从2017级本科生中选拔4名优秀学生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相关专业学习,培养期为一学期。
一、 培养形式
学生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行阶段性课程学习,不获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证件和学位,学习结束后,学生返回浙江财经大学学习。学生交流期间的课程学分经认定转换后由所属学院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记入学业成绩单,载入学生学籍档案。(详见附件: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工作管理办法)
二、选拔要求
1.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诚实守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者;
2.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有籍在校普通的三年级本科生,本人自愿且家长同意(申请表需家长签字),且历年平均学分绩点3.8以上;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拔。
3.符合《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三、学生管理
1.学生在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协议要求,并落实学生办好保险手续,学生学习期间的管理由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负责;
2.学习期间,学生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住宿自理。
3.学习期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负责安排学生的教学活动,帮助联系图书资料借阅、一卡通证件及学生证办理等手续;思政工作在内的日常管理由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负责;
4. 学习期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免收学生所选课程学分所对应的学费;
5.学习期间,学生需自行购买意外保险。
四、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有权将学生退回
1. 学生有违规违纪行为;
2. 学生学习困难、或甲方认定学生不适合在甲方继续学习;
3. 学生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5月8日止。
六、报名选拔程序
1.学生如实填写《三年级本科生外校委培申请及资格审查表》并由本人签字。
2.学生将申请表交由辅导员签字确认后交会计学院教学办。
未尽事宜请咨询:87557096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19-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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