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学生:
依据《浙江财经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为保证下学期第一周优秀学生选择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依据《浙江财经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选择专业:
1、2019级浙江省生源高考成绩普通类超过一段线50分(含)及40分(含)的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专业准入;
2、学生正常注册,完成第一学期的学习任务;
3、学生无挂科及违纪记录。
二、申请范围
全校所有专业,但艺术类与非艺术类招生专业(类)之间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不得申请。
三、可选专业及名额
经各学院申报,学校核定,优秀学生可选专业及名额详见《2019级优秀学生可选专业及名额》(附件1)。
四、申报和筛选
1、预申报:为了更好地帮助2019级优秀学生选择专业,会计学院拟开展预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在2020年1月3日下午4点以前将纸质版《浙江财经大学优秀学生选择专业申请表》(附件2)交给会计学院各带班辅导员。超过一段线40分(含)的学生,必须填写3个专业志愿。
2、如申报专业有变动,最迟于下学期报到日(2月16日)下午4点之前提交新的申请表至教学办。经学院确认后于2月17日按照第一志愿交到拟准入专业所在学院。
3、准入专业所在学院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按照平行志愿法进行筛选,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四(2月20日)中午前将确认专业选择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五、专业(类)准入后的教学管理
1、确定专业的学生从下学期开始,执行准入专业(类)的培养计划;所在专业未分流的,按所在专业类进行大类培养至专业分流。
2、因专业(类)准入引起的课程相关问题,符合免修条件的,依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免修规定》在开学第三周内办理免修手续。需要补修的应参加课程补修,补修大于16学分的,允许转入下一年级学习(需办理延长学制手续)。
3、专业(类)准入学生补退选课的安排另行通知。
如有其他问题,请与教学办联系,电话:彭兰香老师 87557096 李融姐老师 86735869
附件1:2019级优秀学生可选专业及名额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优秀学生选择专业申请表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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