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班级: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学生修读学分学费的核对工作,现将本科生修读学分的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核对对象为在校本科学生(不包括留学生),统计的学分历年修读总学分数,包括课堂教学、实践环节、第二课堂、重修、二次修读,以及放弃修读、不及格课程、取消考试资格课程、放弃考试、旷考课程等,免修学分不作统计。

2、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通过选课名单查询”和“学生成绩查询”菜单核对,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学生需认真核对各项学分数,本次核对的修读学分将作为学费收缴的依据

  3、各班学生认真核对修读的各类学分数,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因疫情原因未返校同学可委托他人代签、或电子签名由各班学委,于5月15日前收集签名单交至会计学院教学办(405办公室),或者全班电子签名的可以发送表格到445980107@qq.com。如对自己所修学分数有异议,以班级为单位将情况汇总后交学院教学办审核请在515日前交教务处选课中心116室再次核准。



○二○年十一


  • 附件【附件1:教务系统选课学分核对操作流程.doc】

  • 附件【附件2:2016级学分汇总.xlsx】

  • 附件【附件3:延长学制学生学分汇总.xlsx】

   附件【附件4:17、18、19级学分汇总.xls】


上一条:关于落实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第四届“教学突出贡献奖”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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