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
11月26日(周四)下午13:30开始
二、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长: 张红英
成员: 杨庆 周畅 季伟伟
学生: 黄佳琦 戴凌南 骆影 汪洋 吴扬帆 张骞 卓倩倩 葛鹏辉
地点:2101
答辩秘书:侯晨瑶
第二组
组长:鲍宗客
成员:聂海涛(社会导师) 顾慧莹 李雪莹
学生:缪泽婷 熊祎萍 叶常绿 郑晓莉 周航 周鉴文 陆瑶(会计学)
地点:2306
答辩秘书: 李新科
第三组
组长: 董黎明
成员:张国昀(社会导师) 陈效东 张文珂
学生:黄平尔 贾艺旻 倪俊超 裘烨玮 孙彤 田妮 王禹 俞凯玥
地点:2105
答辩秘书:方超能
第四组
组长:赵宇恒
成员:李瑞(社会导师) 徐 静 刘芳
学生:彭迪(资评) 齐颖(资评) 丁艺颖 何晓 何子信 胡广宁 胡梦霞
地点:2206
答辩秘书: 张浩
三、答辩程序与要求
1.11月23日,研究生将经过导师认可的论文初稿(打印4份)连同《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1份)交会计学院郭媚老师。论文初稿不要出现指导教师姓名。
2.答辩时,研究生首先进行论文陈述(需要制作PPT,8分钟以内,请勿出现指导教师名字,硕士生进行报告的时间一般为20分钟),然后答辩老师对论文进行评议并提出修改意见。在评议时,主要关注的指标有:
(1)论文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2)文献综述以及对本领域研究现状的把握情况;
(3)对基本理论的掌握和运用情况;
(4)理论观点、研究方法、研究视角等方面的创新情况;
(5)论文研究方法、研究过程和结果的可信度。
(6)论文的逻辑层次、语言表达、写作规范情况。
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论文的选题与综述、内容与结构、创新性、写作规范等是否符合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要求进行评判,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表决票》作出无记名表决结论。2/3及以上委员表决“直接送审或修改后按期参加盲审”视为预答辩通过,否则将延期一个月以上重新参加学院组织的预答辩。
答辩完成后,答辩组长应在评议的基础上做出论文是否应该提交盲审的判断,并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3.答辩委员会对预答辩情况进行最终审核,并将参加盲审的论文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部。
4.《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盲审用学位论文”的制作要求、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要求等请到研究生部网站下载。
会计学院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