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会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投票表决,确定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人选如下,现予以公示:
周黎晨 郑 鹏 励雯翔 饶 瑾 张紫嫣
公示期自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19日。对评选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联系人:张虹老师电话:87557082
会计学院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