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

2024年1月7日(周日)下午13:00开始

二、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长:李文贵

成员:黄健峤  葛秋辰

学生:(会计硕士)李雨彤

    (会计学)赵柳锐 尹 琪 张璐迪 董雯霄 沈于含 吕 岚 邵洪涛 高瑞远 周 红

地点:2101

答辩秘书: 臧倩

第二组

组长:李宗彦

成员:王 萌  王艳艳

学生: 王赟芳 杨 琳 黄青熠 吴晓蝶 韩仕浩 申晓禾 单雨恬  马欣慧 毛孝南 周欣

地点:2104

答辩秘书:李徐旸

第三组

组长:邓 川

成员:赵 刚  陈文强

学生:(会计硕士)王寒冰

   (会计学)沈佳敏 支毅霞 尹明璇 林炳志 胡丹阳 刘 铭  沈品吟 欧阳宇辰  李  芬

地点:2105

答辩秘书:秦钰轩

第四组

组长:骆铭民

成员:胡伟芳(社会导师)  詹 也  张安军

学生: 刘豪丽 李孙强 蔡 璐 章中杰 郭雪慧 朱芷念  田羽琪 郑书好 张新萍

地点:2106

答辩秘书: 王哲凯

第五组

组长: 余景选

成员:陈先华(社会导师)   黄 申   周 畅

学生: 李小燕 高利航 沈慧敏 王晨阳 李佳庚 袁 萍  王 斐 俞博泰  杜 婧

地点:2107

答辩秘书:姜澜

第六组

组长:傅颀

成员:高孙超(社会导师)   徐静  刘芳

学生: 陈佳颖 潘敏洁 应柯袆 孔 洁 蒋丹蕾 王楠儿  楼冰儿 胡伟阳

地点:2204

答辩秘书:黄梦曦

第七组

组长:冯晓

成员:高养利(社会导师)  史 文  戴明禹

学生: 罗安洁 蔡松涛 陈科桢 汤羽霏 孔昕萌 应婷婷  陈甜甜 陈玺尧

地点:2206

答辩秘书:俞楠

第八组

组长: 王会娟

成员:张国昀(社会导师)  任坐田   罗红霞

学生: 李 昱 赖妍彤 邱 月 董芳燕 蒲欣妍 李灵潇  曹林玲 宋 楠

地点:2306

答辩秘书:许嘉豪

第九组

组长:厉国威

成员:潘小春(社会导师) 邵 艳  王彩

学生:吕凯尔 李 悦 石 晗 方宇琴 沈丹萍 徐心宇  吴 仟 张智凯

地点:C101

答辩秘书:卢姿希

第十组

组长:赵宇恒

成员:范炜琪(社会导师)  王 璐  李雪莹

学生:章涵晖 廖思羽 王逸晨 陆佳燕 杨嘉玉 韩孟佐  宁卫华 毛晓露

地点:C102

答辩秘书: 朱加聪

第十一组

组长:张爱珠

成员:傅哲祥(社会导师) 顾慧莹  朱忆琳

学生: 蔡雅婷 潘思怡 赵晟阳 曹彤彤 韩恺蒸 俞奕辰  马泽煜 曾凡荧

地点:C103

答辩秘书:宋晨溪

第十二组

组长:戴文涛

成员:郑 蓓(社会导师) 张文珂  成畅

学生: 陆祎祺 俞杉杉 胡潇利 舒雄健 王可文 吴天逸  陈雨轩 张 艺

地点:C104

答辩秘书: 王鹏博

第十三组

组长: 高汉祥

成员:谢立娟(社会导师) 黄平  董黎明

学生:吴逸婷 郑 翼 江亭翰 仲欣婷 王建建 仇荷洁  罗 盈 刘昱晨

地点:C201

答辩秘书:朱舒琦

第十四组

组长: 张红英

成员:周中军(社会导师)  陈效东   路 军

学生:(审计硕士)吴城慧 周璐莹 张俊媛 申屠哲彬 应沁芸 肖 易

   (会计硕士)徐章铭 金雨欣

地点:C202

答辩秘书: 周荣彬

第十五组

组长: 傅黎瑛

成员:陈敏凡(社会导师)  张广冬  石向荣

学生:沈云丽 叶韫之 方胜男 徐彬茹 戴佳艺 许多多  宾锦朝  周辞寒

地点:C203

答辩秘书: 俞易汝

第十六组

组长:王直民

成员:汪翼鹏(社会导师) 宋夏云  季伟伟

学生:(资产评估)闵安兰 刘欣怡

   (审计硕士)张斯萌 冯弋洋 刘博雅 周嘉浩 吴思园 刘梦忆

地点:C204

答辩秘书: 方泽敏

第十七组

组长:谢乔昕

成员:钱幽燕(社会导师)  项代有  桂美增

学生:凤羿辰 吴云晔 杨 茗 童 馨 沈诗梅 陈又莲 林宣恒  梁敏杰 王立敏

地点:C213

答辩秘书: 殷太萍

开题工作程序如下:

(1)研究生填写《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表》(以下简称《开题报告表》),用A4纸打印。

(2)学院学位点举行开题报告会,研究生作开题报告,开题指导组成员进行评议。学生开题重点说明以下内容:①选择研究的具体问题是什么?②选题的依据和意义是什么?即为什么选这个题目? 包括理论意义,如对于我们认识一个理论问题有更深入的理解,解决一个理论难题;实践借鉴意义,如对实务部门或监管部门有什么帮助。③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④论文的创新之处是什么?相对于以往的文献而言,本文有什么不同的地方?⑤研究的可行性如何?可操作性:包括数据是否可以获得?或者可获得时的工作量是否难以接受?实际的样本量有多大,是否太少?如做调研,被调研人是否愿意接受调研?

(3)研究生根据开题报告会上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开题报告表》。

(4)学院对修改后的《开题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

(5)经学院审批后的《开题报告表》1式4份,研究生、导师、学院、研究生处各执一份。

                                                                                           会计学院

                                     2023年12月28日

上一条:会计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

下一条: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关于增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社会导师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