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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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5 15:57:35 |
请相关老师按照下面的通知要求将相应材料于6月16日前交到郑永处. 会计学院 2008年6月5日 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学院、各硕士点: 为切实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教学工作,规范研究生考务管理,端正研究生考风考纪,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结束时间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结束时间为第17周。 二、考核形式、时间及命题要求 1.考核形式:期末考核可以采取笔试、课程论文等形式。 2.考核时间:本学期期末考核时间为第18-19周(6月23日至7月4日)。 3.命题要求:研究生期末考核的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做到命题科学、严谨,格式规范,避免差错或疏漏。 (1)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要求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任课教师应出同等要求的A、B两套试题(试卷卷头请到研究生部主页“下载中心--表格下载”中下载),一套用于期末考核,一套备用或作补考用,试卷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统一送校文印室印制,印好的试卷应由所在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保管,开考前半小时由监考老师负责到课程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处领取试卷。试题量一般以2小时为限,试题的答案和评分标准应与试题同时制定。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请务必在7月4日前,将试卷、答案与评分标准一并交研究生部。 (2)采用论文形式考核的课程,授课教师应于6月18日前填写“研究生课程考核(论文考核)登记表”(表格请到研究生部主页“下载中心--表格下载”中下载),二级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研究生秘书统一上交研究生部。 4.考核组织工作: (1)研究生部按照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表进行期末考核安排。 (2)授课教师原则上应参加所授课程的监考,如有特殊原因,请提前通知研究生部。 (3)考核结束后,由监考教师将考场记录交研究生部。 三、关于课程成绩 1.研究生课程成绩评定,应客观公正,并保持成绩的正态分布。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应综合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学位课总成绩=期末考核成绩×70%+平时成绩×30%;非学位课程总成绩=期末考核成绩×60%+平时成绩×40%,请各位教师务必按此规定执行。学位课应采用百分制,选修课可采用百分制也可采用五级记分制。五级记分制分为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免修”成绩按75分计算。 2.以论文形式考核的学位课程,授课教师应从选题、内容、观点、结构、语言表达等方面对论文进行综合评价,给定成绩,并写出不少于150字的论文评语(论文评阅书请在研究生部主页“下载中心--表格下载”下载) 四、其它注意事项 1.成绩提交:授课教师登陆研究生部主页右上角的“教师服务系统”,在系统 “培养管理——教师服务管理——学生成绩”模块中录入(需先填写完试卷分析表,填好后才能登记考试成绩),成绩单及试卷分析表用A4纸打印并签名。 2.成绩系统提交后,授课教师因特殊情况需更改或补登学生考核成绩时,应写出情况说明,经授课教师本人签字、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由系统管理人员更改或补登学生成绩,此项工作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内办理。 3.本学期结束前,研究生秘书应将学生成绩单、期末考核试卷、学生论文、论文评阅数、试卷分析表等全部交至研究部。 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部 2008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