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硕士点及06级研究生:
现将《2006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表》公布如下,请你们根据《安排表》的要求,认真做好学位论文答辩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OO八年七月五日
附: 2006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表
工作环节 |
完成时间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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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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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辩 |
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经导师审阅认可,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交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学位点负责人根据硕士生的研究方向、论文特点,组织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专家、教授3~4人,组成预答辩委员会。预答辩结束后,预答辩委员会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
10月15日前 |
二级学院 |
盲审论文递交与形式审查 |
申请人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经导师同意后,由二级学院统一向研究生处递交审查论文(每人1本)。 |
10月30日—31日 |
二级学院 |
论文形式审查。 |
11月3日—4日 |
研究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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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研究生处递交审查合格的盲审论文(每人3本,按研究生处要求制作)。 |
二级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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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盲审 |
论文盲审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每篇论文送3位校外专家)。 |
11月6日—12月5日 |
研究生处 |
答辩申请 |
盲审合格者递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二级学院审查答辩资格,将符合答辩资格者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
12月15日 |
二级学院 |
符合答辩资格者根据盲审意见进一步完善论文后,向二级学院递交论文答辩文本7份(按研究生处要求制作)。 |
12月17日 |
二级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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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和递交《硕士学位申请表》 |
申请人到二级学院领取《硕士学位申请表》1式2份。 |
12月17日 |
二级学院 |
申请人向二级学院递交《硕士学位申请表》1式2份。 |
12月18日 |
二级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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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 |
按《浙江财经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细则》的要求操作。 |
12月20日—31日 |
二级学院 |
答辩材料汇总、归档 |
1.研究生根据答辩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 2.二级学院整理答辩材料(包括论文评阅书、答辩会议记录、表决票、决议书等)。 3.研究生向二级学院递交6本经本人和导师签字的正式论文(其中3本二级学院留存,3本由研究生秘书统一交研究生处)和论文电子文档。 |
1月4日—9日 |
二级学院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做出授予学位的建议。 |
1月9日前 |
二级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