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学院、各学位点:
    2009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即将付印。请各学位点根据《浙江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浙财院[2007]136号)的要求,对现有培养方案进行审核。拟在2009级培养方案中进行 修订的内容,请于2009年5月26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我处yjs@zufe.edu.cn)。
 
        研究生处
    二OO九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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