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各系、办公室:

经本人申报,学院审核,会计学院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同意叶莹莹等6位同志具有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何贤杰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报研究生院递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和备案,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1.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序号

申请学科

姓名

1

会计学

叶莹莹

2

会计硕士

季伟伟

3

会计硕士

史文

4

会计硕士

葛秋辰

5

会计硕士

寒阳

6

会计硕士

王萌

2.认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序号

申请学科

姓名

1

会计学、会计

何贤杰

公示期2024年5月23日—5月28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人:张虹

联系电话:87557097

会计学院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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