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各系、办公室:
经本人申报,学院审核,会计学院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同意叶莹莹等6位同志具有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何贤杰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报研究生院递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和备案,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1.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序号 |
申请学科 |
姓名 |
1 |
会计学 |
叶莹莹 |
2 |
会计硕士 |
季伟伟 |
3 |
会计硕士 |
史文 |
4 |
会计硕士 |
葛秋辰 |
5 |
会计硕士 |
寒阳 |
6 |
会计硕士 |
王萌 |
2.认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序号 |
申请学科 |
姓名 |
1 |
会计学、会计 |
何贤杰 |
公示期2024年5月23日—5月28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人:张虹
联系电话:87557097
会计学院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