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经核定,07、08级研究生2009-2010学年相关费用缴纳标准如下:07级研究生需缴纳培养费3500元(仅限自筹经费研究生)、住宿费840元;08级研究生需缴纳住宿费1200元。
上述费用的缴纳,采用银行汇款方式。浙江省内研究生可于8月10日至8月30日期间就近在本省建设银行的任何一家储蓄网点免费办理缴费手续,在办理缴费手续时向银行柜台人员提供学校代码“18002”,学校名称“浙江财经学院”,本人学号。办理完毕后,请将银行打印并盖有“现讫”章的银校通缴款凭证保存好(详见附件);浙江省外研究生可于8月10日至8月30日期间就近到当地任何一家建设银行对公营业点(分理处或支行以上)办理个人电汇缴费手续,将学费汇入学校的指定账户内(账号:10133061678131400000800176),汇款人全称和账号必须为本人姓名和学号。汇款后,请将回单保存好(详见附件)。浙江省外通过银行缴费时,如出现无法转账的情况,可在报到时到校财务处缴纳各项费用并领取缴费凭证。通过银行汇款的研究生,汇款人应填写本人姓名,不要以亲友的名义汇款,否则学校财务系统将由于无法识别姓名和学号导致款项冻结。
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研究生做好相关费用缴纳工作,并保留费用缴纳凭证。下学期凭缴纳凭证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无故未按学校规定缴纳相关费用者不予注册。
研究生处
200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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