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07级研究生、硕士生导师:

按研究生处关于硕士论文预答辩安排的通知,为预答辩工作有序顺利进行,请务必于10月12日前将论文一式三份及一份《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交到会计学院办公室郑老师处。

预答辩具体安排届时通知。

会计学院

200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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