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会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投票表决,确定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人选如下,现予以公示(按得票数高低):

陈一祯 赵丹 张婷 王柔玉 蒋蕾 张妍妍

公示期自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0月30日。对评选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联系人:张红英老师 电话:87557092

会计学院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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