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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2016级各班团支部: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增强广大共青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不断提高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团员综合素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财经大学团校会计学院第十七期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本学院2016级团员

二、培训时间:2017年3月14日——3月23日

三、培训地点:见附件

四、要求:

1、学员在培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团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故缺席一次(含)以上或请假二次(含)以上者不得结业,每人需按规定上三次。(具体课程安排和学员名单见附件)

2、学员要端正参加团校学习的态度,做到认真学习和思考。

3、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须上交一份2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

4、三次团课结束后,各班团支书在已上交的心得中进行挑选,并在各班心得交流会上交流。

5、团校结束后,经全面考核,合格者将颁发团校结业证书。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团委

                                       20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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