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工作的需要,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聘MPAcc教育中心主任1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中心主任选拔聘任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1. 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2. 了解且热爱MPAcc教育,勤勉敬业;
3. 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表达能力;
4. 具有较强的策划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
5. 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书面表达能力;
6. 具有良好团队协作精神;
7.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6周岁。
三、岗位职责
MPACC教育中心主任在学院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职责包括:
1. 拟定本中心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 协助MPAcc招生工作,以及档案调入我校的非全日制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3. 负责本中心教学管理,安排协调校内外各个教学环节;组织完成本中心学年度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教学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协助做好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
4. 协助做好各门课程的教学改革,以及课程建设的立项和评价;
5. 组织本中心的案例库建设,积极组织老师申报全国优秀案例;
6. 协助做好MPAcc师资培训工作;
7. 拟定本中心制度,定期组织本中心工作会议,研究中心内的重大问题,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而改进各项工作;
8. 负责本中心对外的联络和宣传工作,及时掌握国内外高校MPAcc发展动态,代表学院参加国内外MPAcc教育会议,促进交流,努力提升办学质量;
9. 其他。如遇重大事项,中心主任有责任向院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并按有关决定处理。
四、岗位任期
任期为选聘上任后至本届岗位聘任结束。
五、聘任时间安排
1. 应聘的老师填写《会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主任选聘自荐报名表》,于4月5日(周三)下午3:00之前上交纸质稿至学院办公室,同时需上交电子稿。
2. 学院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对所有参加竞聘者进行面试,听取竞聘者的工作思路和设想。应聘者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根据面试成绩、个人意愿等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任前公示3天。
3.公示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由学院发文任职,并同时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学院党委进行MPAcc教育中心主任任职谈话。
本次聘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欢迎广大教师监督;若有异议,可以向学院党委反映。
会计学院
2017年3月31日
- 附件【会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主任选聘自荐报名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