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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工作的需要,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聘MPAcc教育中心主任1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中心主任选拔聘任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1. 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2. 了解且热爱MPAcc教育,勤勉敬业;

3. 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表达能力;

4. 具有较强的策划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

5. 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书面表达能力;

6. 具有良好团队协作精神;

7.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6周岁。

三、岗位职责

MPACC教育中心主任在学院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职责包括:

1. 拟定本中心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 协助MPAcc招生工作,以及档案调入我校的非全日制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3. 负责本中心教学管理,安排协调校内外各个教学环节;组织完成本中心学年度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教学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协助做好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

4. 协助做好各门课程的教学改革,以及课程建设的立项和评价;

5. 组织本中心的案例库建设,积极组织老师申报全国优秀案例;

6. 协助做好MPAcc师资培训工作;

7. 拟定本中心制度,定期组织本中心工作会议,研究中心内的重大问题,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而改进各项工作;

8. 负责本中心对外的联络和宣传工作,及时掌握国内外高校MPAcc发展动态,代表学院参加国内外MPAcc教育会议,促进交流,努力提升办学质量;

9. 其他。如遇重大事项,中心主任有责任向院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并按有关决定处理。

四、岗位任期

任期为选聘上任后至本届岗位聘任结束。

五、聘任时间安排

1应聘的老师填写《会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主任选聘自荐报名表》,45日(周三)下午300之前上交纸质稿至学院办公室,同时需上交电子稿。

2. 学院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对所有参加竞聘者进行面试,听取竞聘者的工作思路和设想。应聘者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根据面试成绩、个人意愿等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任前公示3天。

3.公示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由学院发文任职,并同时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学院党委进行MPAcc教育中心主任任职谈话。

本次聘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欢迎广大教师监督;若有异议,可以向学院党委反映。

 

                                       会计学院

201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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