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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校教育国际化建设步伐,鼓励更多优秀学生赴海外交流学习,2020年,我校将继续设立本科生出国(境)留学奖助学金(以下简称出国留学奖助学金),用于资助本科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出国(境)交流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类别

根据学习时间和层次的差异,出国留学奖助学金分为“长期项目奖助学金”、“短期项目奖助学金”:

(一)“长期项目奖助学金”用于资助学生赴海外合作院校或机构开展90天(含)以上的专业学习;

(二)“短期项目奖助学金”用于资助学生赴海外合作院校或机构开展90天以下的学习、交流、培训、实习或文化考察等活动;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

2.诚实守信,品德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努力,积极上进,成绩优良,身心健康;

4.中国国籍,全日制大学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5.2019年9月-2020年6月已参加或成功申报学校组织实施或认可的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

6.列入学校当年贫困生名单的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其他条件

其他条件请参考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出国(境)留学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浙财大〔2016〕233号)》。

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两次出国(境)留学奖助学金,其中同一类别奖助学金只能享受一次;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公派出国项目、校际交换生(免学费)项目、以及获得海外院校或组织学费或生活费资助的学生,等同于享受长期项目奖助学金。

三、分配原则和方式

 参照《会计学院本科生出国(境)留学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执行。

四、申请截止时间

 5月31日16点前,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出国(境)留学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学院和教务处签章认定的成绩和专业排名证明材料、国际交流合作处签章认定的已参加项目证明材料(项目offer、项目完结证书、签证页及出入境章等)或者成功申报项目的offer等。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于5月31日16点前交到会计学院423葛老师处。

五、咨询电话:

  国际交流合作处姜老师:86731268

  会计学院葛老师:87557100 


会计学院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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