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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2025〕276号)指导意见,学院组成会计学院2024-2025学年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评议小组,成员包括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授委员会、各支部、系、工会代表等共9人。

评议小组根据学院教师上一年度(2024年)教学、科研业绩等综合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与投票,确定了2024-2025学年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以姓氏拼音为序):

一、教学型先进工作者

傅黎瑛、赵宇恒

二、科研型先进工作者

陈文强、黄健峤、杨庆

三、社会服务型先进工作者

杨洁

四、行政团队先进工作者

张志仙、朱立明


公示期:2025年12月4日—12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张虹书记反映,电话:87557092。

会计学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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