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加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暨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闪光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意义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中央和省委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先进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条件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纪党规,切实履行抓党管党重要职责,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重视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中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师生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紧密围绕中心任务和自身实际推动各项工作,赢得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发挥好“学习强国”平台的阵地作用和载体功能,学习成绩突出。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清正廉洁,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赞誉。

“闪光之星”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发挥好“学习强国”平台的阵地作用和载体功能,学习成绩优秀事事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服务群众,带头弘扬正气,成为党员楷模。

三、评选安排

(一)时间:暂定2023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学院楼111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学院领导、各党支部书记、师生党员代表

四、评选程序

(一)材料提交

请各党支部认真组织申报并暂定于3月6日下午1:30前提交以下材料至zckjdj@sina.com。

1.支部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电子版);

2.支部汇报PPT(电子版,PPT屏幕比例4:3);

3.《优秀党员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

4.《闪光之星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

(二)评选方式

1.支部书记述职及先进党支部现场评比。各支部书记全面梳理盘点一年来支部组织建设情况,对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全面自查,总结经验和成果,查摆问题不足,深入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汇报时间须控制在5分钟内,可采用PPT、视频等辅助。学院组织相关评委进行现场打分,公布结果。

2.“闪光之星”的评选。采取个人申报、支部推荐、分党委审核、现场展示(3分钟内)的方式,学院组织相关评委进行打分,公布结果。

(三)宣传表彰

学院审定后予以表彰,本次评比拟设先进党支部6个、优秀共产党员17位、“闪光之星”6位。学院将通过多种形式对先进支部、优秀共产党员、“闪光之星”进行宣传。





会计学院党委

                           2023年2月14日


上一条:会计学院党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暨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闪光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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