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的通知》(浙组通〔2024〕28号)有关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校组织部、人事处决定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培训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内容

1.全体管理服务人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沈传亮同志讲授)、“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3门视频课程,可结合实际开展研讨交流。

2.全体专任教师党员、学生党员、离退休党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谢春涛同志讲授)1门视频课程。各支部书记结合全会精神讲1次专题党课,并结合实际开展研讨交流。

相关视频课程可通过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登录观看。

3.全体中层干部、学术副院长和专聘副职、民主党派负责人和第四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示范工作室负责人的轮训工作另行通知。

二、培训时间

1.全体管理服务人员一般安排4个半天(11月8日下午13:30-16:30、11月14日下午13:30-16:30、11月21日下午13:30-16:30、11月28日下午13:30-16:30,地点学院408)。

2.全体专任教师党员、学生党员一般安排1个半天,具体由各党支部在11月30日前组织集中党课和学习交流,学习时数不少于1个半天,学习情况及时录入支部当月组织生活。

三、培训要求

各党支部、各办公室要把本次培训作为加强党员干部基本培训、推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的重大任务和重要举措,明确职责任务,做到应训尽训。各党支部请在12月2日前提交培训交流情况总结(300-400字)及学习照片2-3张,全体管理服务人员请于在12月2日前提交学习体会(300-400字),以上材料均请报送至学院党委邮箱zckjdj@sina.com



会计学院党委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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