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学生党校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会计学院积极要求进步的学生和入党积极分子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增强对党的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会计学院将定期举办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党校学习班。为规范党校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党校学员的确定
    1.参加对象:高中发展的学生党员、表现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
    2.名单由各支部推荐,党总支审查确定。
   (二)党校学习内容
    党校的学习形式一般包括:五次上课、一次实践活动和一次学习体会交流。
    党校学习的基本内容:
    1.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
    2.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3.怎样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4.世界政治和经济形势;
    5.党在新时期的理论和中心工作;
    6.为人民服务的实践活动;
    7.学习体会交流;
   (三)党校学习纪律
    1.学员参加党校学习务必携带考勤卡,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如党校学习安排与正常教学发生冲突时,应事先向负责党校工作的有关老师请假,事后一般不允许补假。
    2.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任何事情,保持课堂安静。
    3.上课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或者将其调至无声状态,以免影响学习。
   (四)党校学习考核
    党校学习的结业与否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核:
    1.出勤情况:无故缺席一次或者请假两次(含)以上不能结业;
    2.学习心得的撰写:学员在学习体会交流会前必须提交一份2000字以上的党校学习体会,体会撰写必须理论联系实际,用笔书写,不得网上下载、摘抄,否则不能结业;
    3.参加实践活动:学员须积极认真地参加实践活动,不参加实践活动者不能结业;
    4.考试:党校学习考试采取开卷或闭卷的形式,考试内容是党校的课堂学习内容以及指定教材中的内容,考试不合格者不能结业;
    根据学员上述几方面的综合情况,确定学员参加党校学习是否结业,结业成绩分为优秀、合格。
  
          会计学院
  200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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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举办浙江财经学院党校会计学院第十七期学习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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