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为加强对会计学科高层次课题的前期培育,集聚学术团队,增强团队合作的意识,提升会计学科的科研竞争力,特设立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高层次课题培育项目。

二、申报条件

会计学院教师均可申报。本项目须以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至少有2名本研究中心的教师参与。申报课题需要与目前研究中心的“三个学科方向” (财务信息监管与会计准则规范、公司治理与财务管控、审计与受托责任)相关。

三、立项形式和数量

A类项目,经费2万元,资助2项。

B类项目,经费1万元,资助4项。

四、研究期限

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五、申报截止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16年9月13日截止。申报表格和论证活页参照国家社科或国家自科的表格。

六、项目评审

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将邀请国内同行业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七、项目管理

1.为保证本项目的研究质量,项目组每年必须至少举办1次有关项目研究的学术沙龙,集体探讨项目进展情况。学术沙龙举办信息须在学院网上发布。

2.本项目立项时获得资助金额50%的经费报销额度,项目验收合格后再获得其余50%的经费报销额度。

3.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计划实施,及时开展研究工作。无故不及时开展工作或擅自终止研究的,需退回全部报销款。

八、结题要求

成果需要与研究中心的三个学科方向相关。

(一)A类项目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结题:

1.同选题获得国家级课题立项;

2.课题组成员在CSSCI源刊以会计学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3篇文章,其中1篇必须是一级B文章。

(二)B类项目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结题:

1.同选题获得教育部或省部级重点课题立项;

2.课题组成员在CSSCI源刊以会计学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3篇文章。



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

2016年6月15日

上一条: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7年度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选题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