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2014年科研成果统计及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1.2014年度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被政府采纳的咨询研究报告,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编写、译著等;
2.2014年度获奖科研成果、专利等;
3.2014年度立项和结题的科研项目;
二、上报要求和时间
登陆科研管理系统(http://my.zufe.edu.cn),将2014年个人科研成果填入系统,并于11月17日前将论文原件、著作原件、获奖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由各部门汇总后送交科研处。课题由科研处统一录入系统。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老师准确详细录入个人科研成果,科研秘书认真审核成果名称(成果名称无需添加书名号、引号)、作者、内容、字数、刊物级别、发表时间、期号(期号填写格式:“2014年第X期”)、是否署名本校等信息,保证已通过初审数据的准确性。
(二)一级B以上期刊论文,需提供文章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和电子版,电子版通过系统功能上传(电子版内容需与发表文章相一致)。其他论文需提供原件。
(三)SCI、SSCI、A&HCI、SCIE、EI等检索,需上报原件、检索证明,证明上必须加盖“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的公章。国际期刊需提供期刊原件。
(四)录入格式要统一。
1.成果名称、刊物名称等信息在输入时,不要在两头加书名号;
2.外文期刊务必将中文、外文题目同时录入,字数以万字为单位;
3.发表在增刊上,或是短论、书评等文章,应直接录入刊物名称,并在刊物名称后加以注明,例如:财经论丛(增刊),管理世界(短论),财经论丛(书评)等。
4.发表在《财经论丛》的论文在录入系统时,请在“刊物级别”一栏选择“财经论丛”选项。
(五)二级学院成果收到材料后请及时分批报科研处。报送科研处材料都要附成果汇总表,并加盖部门公章。科研处一律不接收教师个人报送材料。
(六)论文、著作第一作者是外校人员的,成果应由校内第一作者填写;论文、著作由校内多人合作的,成果也应由校内第一作者填写。
(七)发表在2013年第四季度或最后一期、且未计算工作量的论文,发表时间统一填写为:2013.12.31。
(八)各部门主办的学术会议由部门科研秘书录入系统,老师个人参加的会议由参加会议的老师本人录入系统,部门科研秘书审核。
科研处
2014-10-28
会计学院内部要求:除上述科研处要求上交材料以外,一级B论文另交2份复印件(一份学院自留,一份交科研处)一级B以下的论文交一份复印件(学院自留)。获奖、课题立项、结题交一份复印件(学院自留)。著作,交2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