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2022-2023学年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初评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见:浙江财经大学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会计学院)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对评选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联系人:陈炜; 联系电话:0571-86735865;联系邮箱:476668978@qq.com


上一条:会计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本科生省政府奖学金初评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会计学院2023年本科生出国(境)留学奖助学金初评结果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