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根据开展会计学院2024-2025学年“立信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立信学风示范班级”:申报对象为会计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班级。
2.“立信创新之星”:分为“实践类”与“竞赛类”,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项目进行申报。申报对象为会计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奖项设置
1.“立信学风示范班级”:名额6个,对获奖班级发放奖学金2000元。
2.“立信创新之星”:名额6个,对获奖学生发放奖学金3000元。“实践类”与“竞赛类”两类名额不预设固定比例,根据申报情况动态分配。
三、评选条件
(一)“立信学风示范班级”
1.2024-2025学年获得“先进班级”荣誉称号;
2.班级在学风建设、社会实践、学术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4-2025学年班级成员平均学分绩点、英语四级考试累计通过率、获得奖学金情况位于前列,形成“比学赶超、协作共进”的优良生态;
3.班级凝聚力突出,班委组织力强,班级活动参与率高,建立常态化互助机制(如学业帮扶、心理关怀小组等),班级成员对集体认同感高;
4.班级建设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在全院班集体建设中起示范引领作用。
(二)“立信创新之星”
1.“立信创新之星”奖学金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高尚,积极上进,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
(4)无学术不端行为,自愿配合评审中的材料核查、答辩等环节;
(5)其他认可的条件。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行为;
(2)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信息;
(3)其他认为可以取消奖学金的情形。
2.“立信创新之星”实践类奖学金申请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具有可落地、可行的创业项目,该项目需有明确的商业模式和未来1~3年发展规划,能作出未来半年的盈利情况预测;
(2)创业项目已落地,该项目可提供现有经营情况说明,能作出未来半年的盈利情况预测,有明确的未来1~3年发展规划。
3.“立信创新之星”竞赛类奖学金申请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曾参与创新创业系列竞赛,且尚未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创新创业系列竞赛参考《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创业系列竞赛定级表》(附件5);
(2)无参与创新创业系列竞赛经历,但有强烈的竞赛想法和详细的行动计划,且具备良好的个人综合素质。
四、评选步骤
(一)班级/学生申报
班级/学生根据条件要求和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的奖学金申请,根据要求填写完毕,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将电子表格和纸质表格统一上报。
(二)学院初评
学院成立“立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入围现场评审会的班级/学生名单。
(三)现场答辩
学院择期组织现场评审会,入围班级/学生进行现场汇报展示。
(四)公示与表彰
评选结果公示期三天,并在适当时间举行颁奖典礼,给予表彰。
五、材料报送
(一)“立信学风示范班级”
1.会计学院2024-2025学年“立信学风示范班级”申报表(附件1)
2.推荐班级事迹材料
以第三人称介绍该班级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不超过2000字。
3.推荐班级合照
2张,横版,清晰、无遮挡;JPG格式,大小2MB以上不超过20MB;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以“班级简称”方式命名,例如,23智能审计班。
4.会计学院2024-2025学年“立信学风示范班级”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立信创新之星”
1.会计学院“立信创新之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
2.会计学院2024-2025学年“立信创新之星”推荐汇总表(附件4)
请将附件3和附件4的电子表格,以“班级+姓名+立信创新之星实践类/竞赛类”为邮件主题,统一发送至邮箱zckjxykx@163.com。纸质表格请提交至会计学院431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4日。
“立信创新之星”申报材料相关问题可咨询:咨询群(二维码)

会计学院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