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的通知》(浙残联计财[2007]7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开展2016年度(2016—2017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依据:《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浙残联计财[2007]77号)。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知到每位残疾人大学生(2017级新生除外)。

2、符合条件者,填写《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并附本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2016-2017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初评得奖者提供证明)等材料。

3、申请学生认真核对申请等级等内容,审核无误后填写连同申请表格和证明材料于9月25日前交至学院楼427办公室,所有表格电子稿发至476325009@qq.com

4. 凡在一个年度内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等级奖的,以最高等级奖申请推荐。


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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