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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6〕4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小组评定,现将我院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10月21日-10月23日,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形式实名反馈。


联系电话:87557386

联系人:叶老师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26年10月21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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