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现提出我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意见。
一、接受推免生的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思想表现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负责对会计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方军雄
副组长:李文贵 邵毅平
成 员:邓 川 厉国威 李宗彦 王会娟
监督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 虹
成员:陈 炜 刘义安 余景选 吕 岩
三、复试工作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考生请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5日上午10点。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将对报名考生进行初步筛选,10月5日11点前通过系统向通过初步筛选的考生发布复试通知,考生应在接收到通知1小时内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2023年10月7日(周六)上午8:30-9:00,会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会计学院楼423)将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学校认可当地二等甲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表(3个月以内,体检项目须含谷丙转氨酶测试和胸透);
4.政审。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考生如实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就读院系加盖公章;
5.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著作等)复印件。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按要求签订《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3年10月7日(周六)上午9:00开始。
在招生名额仍有空缺的前提下,个别特殊情况可另设复试时间。
(三)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综合面试,时间约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以及人文素质等综合能力,并给出面试成绩。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每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同一专业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相同。
四、 录取原则
1.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 根据复试成绩排名,结合推免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科研工作能力,培养潜力,在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名额内择优录取。
3.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信息。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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