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被誉为“会计师的摇篮”和“理财家的沃土”,培养“怀会计人思维、具投资家视野”的经管精英人才。学院发展根植于会计学科,现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等四个本科专业,会计学、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四个硕士学位点,在应用经济学博士点招收博士,并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宁波诺丁汉大学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

会计学院秉持“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育才理念,建院以来,发展迅速、成效卓著。会计学科为浙江省首批A类重点学科、浙江省“工商管理”一级重点学科的重要支撑学科;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为国家一流建设专业,资产评估为省一流建设专业。学院入选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教育部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获得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浙江省模范教工小家、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本科教育方面,在浙江省最早设立ACCA和CGA考试中心,ACCA被评为最高级别的白金级教育机构。现开设教育部批准的中加双学位、ACCA、CIMA等国际化会计人才特色班,并获得澳洲会计师公会学位认证和香港会计师公会课程认证。顺应数字经济,学院课程设计以会计学科为基点积极融合大数据技术,开设“智能审计”创新班,同时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设会计学(实验班)。研究生教育方面,相继开设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项目。多篇研究生教学案例获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全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奖、国家审计署优秀审计教学案例、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等。相关成果获得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和浙江省研究生教育成果二等奖。

会计学院现有专职教师81人,其中,教授18人,博士67人。1人获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三等奖;6人次在浙江省高校教师创新大赛中取得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3位老师获得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会计学教学团队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并入选首批浙江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会计学核心课程教学团队获批为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会计专硕教师团队获批为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学院注重产学研协同育人,选聘了一支主要由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知名基金投资家、大型公司财务总监或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导师队伍,规模达155余人,其中正高级会计师29人,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15人。

会计学院始终坚持学术研究应是教师生活方式的理念,定期开展学术讲座、论文研讨、论文Seminar等浙财会计学坛系列活动,学术氛围浓厚,互动频频、生机勃勃。设有“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院”,在会计与资本市场,信息披露与审计价值,机构投资者与公司治理,金融风险识别与防范等领域颇具影响。近年来主持国家及省部级课题70余项,在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Journal of Business Research、《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经济学(季刊)》、《会计研究》、《金融研究》等国内外高质量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数百篇,出版专著50余部,获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高校人文社科奖等学术奖励20余项。

学院坚持助学生成才为本,拥抱变化,富于创新。目前学院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3600余人,其中本科生2973人,研究生670余人。学生在各类国家级、省级大赛中斩获佳绩,其中包括MPAcc学生案例大赛三等奖、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F奖特等奖提名奖等;获得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金奖赛高教主赛道本科生创意组金奖,实现学校在该赛事国家级金奖零的突破。8篇研究生学位论文获全国MPAcc优秀学位论文,数量位列全国第三。

会计学院校友桃李满天下。无论是在审计、投资、企业或机关等实务界还是在学术界,浙财会院均精英辈出。例如,审计行业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胡少先,创投行业有普华集团董事长曹国熊,贸易行业有浙江永通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裘菊兰,律师行业有亚洲资本市场杰出律师章晓洪。在学术界,中国人文社科最具影响力的青年学者中央财经大学吴溪教授和国家领军人才上海财经大学何贤杰教授,都是其中的杰出榜样。

会计学院注重社会服务,以专业培训服务和辐射所在社区。近年来,受浙江省财政厅、省委人才办和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委托,承办了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和省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等高端人才培养项目5项,其300余位学员主要来自省内上市公司、大型国企和行政事业单位中高层。多次组织金华、永康、宁波等其他市县级高端会计人才培训活动40余项,培养人次达5000余人次,毕业学员为我院人才培养和教师科研奠定了良好的平台。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方向)获批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一、培养目标

培养富有开拓精神和学习能力,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通晓国际规则与地方经验,兼备较强政策分析及执行能力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基本学制

学术学位专业为3年;专业学位专业为3年。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我校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招生专业仅限全日制专业硕士。

(三)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一)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地点: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确定。

(四)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复试

(一)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我校确定,近三年我校复试分数线如下:

年度

复试分数线

2021年

会计学350分,会计179分,审计220分,这资产评估348分。

2022年

会计学365分,会计193分,审计227分,资产评估376分。

2023年

会计学346分,会计197分,审计221分,资产评估346分。

(二)为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择优录取,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办法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2025年复试公告为准。

(三)复试环节各专业均需笔试一门专业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统考考生,在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八、体格检查

考生根据复试的通知,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九、录取

根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收费及奖助政策

(一)收费政策

学习方式

专业类别

收费标准

全日制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元/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0000元/年

非全日制

MPAcc(会计硕士)

全程收费11万元

学校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开辟“绿色通道”,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允许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二)奖助政策

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1.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

2.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MBA、MPA、MPAcc、MEM、MLIS等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办法由所在学院另行制定并报学校备案。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学生的入学考试成绩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条件如下:

表一: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类别

等级

标准(元/年)

奖励条件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12000

免试推荐研究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50分及以上,单科最低分超过相应分数线10分及以上,录取总成绩排名本专业前三的考生(以录取时的排名为准)。

二等奖

8000

其他考生。

(2)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表二: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类别

等级

标准(元/年)

比例(%)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12000

20

二等奖

8000

30

三等奖

6000

50

3.专项奖学金

(1)励学奖励计划

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在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学位论文评选中获奖,考取博士研究生及赴国(境)外访学等情况,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励学奖励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2)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的具体名称、奖励额度、评审办法等由设奖单位和我校协商决定,费用由设奖单位承担。目前学校设有“浙农-阳光”奖学金、“泰隆之星”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

4.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按照基本学制年限发放。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按照10个月,600元/月发放。

5.“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学校设有“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新生入学后,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岗位要求,应聘“三助一辅”岗位。岗位津贴根据硕士研究生助教、助研助学金500元/月、助管18元/小时、兼职辅导员600元/月的标准,按照实际工作量计发。符合岗位要求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6.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办理方式等以国家政策和主办银行的要求为准。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7.困难补助

研究生困难补助包括特别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特别困难补助每学年审定一次,分为两个等级,补助标准为一等2000元/人,二等1500元/人。临时困难补助单次不超过5000元/人。

8.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1. 就业

    全日制硕士生毕业后,采取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

    近三年来,虽受疫情影响,我校硕士研究生初次就业率仍稳定在96%以上,其中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占29.12%,进入金融机构的占28.02%,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在省属高校中领先。从就业区域看,杭州就业毕业生占47.72%,其余毕业生就业区域分布于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深圳等20多个省市,主要集中在省会城市。

    十二、其它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若学校相关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招收港、澳、台人士和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生的具体办法另订。

    (四)我校不提供专业课参考书目及历年专业课试卷的邮购。

    十三、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754635

    传真:0571-86754626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

    网址:http://gs.zufe.edu.cn/

    (二)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1-)

会计学院(MPAcc学院)

郭老师(全日制)

87557030

朱老师(非全日制MPAcc)

86735185

 

 

 

 

 

 

 

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名称

招生专业、代码

研究方向

招生学院、代码、联系电话

上年实际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1202工商管理学

120201会计学

01 (全日制)会计理论与方法

02 (全日制)审计理论与方法

03 (全日制)公司财务

003会计学院(MPAcc学院)

(0571-87557030)

30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22管理学

复试:会计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

①财务管理

②审计学

 

 

 

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名称

研究方向

招生学院、代码、联系电话

上年实际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25600

资产评估

01 (全日制)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

02 (全日制)企业价值评估

03 (全日制)数据资产评估

003会计学院(MPAcc学院)

(0571-87557030)

13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

复试:资产评估学及职业道德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财务管理

②会计学

125700

审计

01 (全日制)国家审计与公共部门治理

02 (全日制)注册会计师审计与资本市场

03 (全日制)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

04 (全日制)智能审计

18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复试:审计学综合及政治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财务管理

②审计学

125300

会计

01 (全日制)财务会计与资本市场

02 (全日制)管理会计与业财融合

03 (全日制)财务管理与数智决策

04 (全日制)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

05 (非全日制)会计

003会计学院(MPAcc学院)

(全日制0571-87557030,非全日制0571-86735185)

164

(全日制101人,非全日制63人)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复试:会计学综合及政治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财务管理

②审计学

注:

1. 2025年各专业计划招生数较2024年将有所变化,实际招生数将根据国家和浙江省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数作适当调整。

2. 2025年浙江财经大学“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支持鼓励多学科专业协同育人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与我校签订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与浙江财经大学合作办学框架协议》,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层次复合型新财经人才,我校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高等研究院”和“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一并简称为“浙研院”)为依托,设立“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现将该项目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1)培养定位

该项目主要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背景、跨领域知识融通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服务国家战略、区域发展,有核心竞争力的新财经高层次人才。

(2)招生专业

财政学、数量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管制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统计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法学理论、民商法学等10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和税务、金融、应用统计、法律硕士(法学)、电子信息等5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专业。

(3)录取办法

按照“自愿申请、高分优先”的原则,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优先选择“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

(4)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术型硕士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学制3年(应用统计硕士为2.5年);在浙研院全脱产培养。

(5)导师指导

实行导师组共同指导,第一导师由浙江财经大学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导师组成员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师和浙江财经大学教师共同担任。

(6)课程学习

根据“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定位,专门定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交叉学科专业课程。

(7)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授予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毕业时将颁发两校联合培养荣誉证书。

(8)经费支持

入选“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培养的学生,除正常的项目和经费支持外,学校将专门设立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科研课题,并给予经费支持。

(9)实习实践

学生除正常参加实习实践外,有机会选派至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

(10)设立专项奖学金

面向硕士研究生设立乐研奖、乐学奖、乐创奖、乐行奖等专项奖学金,从科学研究、课程学习、创新创业和实习实践等多个方面对取得优秀成果的研究生进行奖励。

(11)浙研院简介

浙研院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合作设立的非法人实体二级学院,承担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任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模式,办公地址设在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4号学院楼。学院将汇聚双方优势资源,建成深植浙江沃土、扎根中国大地的人才培养高地、学科创新高地和智库服务高地。

 

 

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业务课参考书目

120201会计学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管理学》(第15版),(美)斯蒂芬·P·罗宾斯、玛丽·库尔特著,刘刚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或其他最新版本。

2.复试参考书目

会计学综合(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专业英语题目各占一定比例)

《中级财务会计》(第四版),赵敏主编,郭德贵、张爱珠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20年。

《财务管理》,杨忠智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22年8月第四版。

《审计》(第五版),邓川编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21年。

3.加试参考书目

《财务管理》,杨忠智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22年8月第四版。

《审计》(第五版),邓川编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21年。

025600资产评估(专业学位)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资产评估学(“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版),郭化林主编,立信会计出版社,2020年。

《财务管理》,杨忠智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22年8月第四版。

2.复试参考书目

《资产评估学(“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版),郭化林主编,立信会计出版社,2020年。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和《资产评估操作指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中国资产评估》期刊近3年论文

3.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财务成本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2年。或者:《财务管理》,杨忠智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22年8月第四版。

科目2:《中级财务会计》第四版,赵敏主编,郭德贵、张爱珠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20年。

125700审计(专业学位)

1.复试参考书目

审计学综合(财务会计、审计和专业英语题目各占一定比例)

《中级财务会计》(第四版),赵敏主编,郭德贵、张爱珠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20年。

《审计》(第五版),邓川编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21年。

2.加试参考书目

《财务管理》,杨忠智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22年8月第四版。

《审计》(第五版),邓川编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21年。

125300会计(专业学位)

1.复试参考书目

会计学综合(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专业英语题目各占一定比例)

《中级财务会计》(第四版),赵敏主编,郭德贵、张爱珠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20年。

《财务管理》,杨忠智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22年8月第四版。

《审计》(第五版),邓川编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21年。

2.加试参考书目

《财务管理》,杨忠智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22年8月第四版。

《审计》(第五版),邓川编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21年。

上一条: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下一条: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关于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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