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度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2016年度大学生(含研究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续保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保对象

我院2013至201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研究生(2016级新生投保事宜等学校另行通知)。

(注)不纳入大学生医保范围:已参加杭州市社会保险任一险种和省、市、区子女统筹公费医疗的杭州市区户籍学生、外籍留学生。

二、缴费事项

1.个人缴纳金额:每人每年60元。大学生医保保费按年缴纳,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其中学生个人缴纳60元,财政补贴180元。

2.缴费方式:2013-2015级参保学生的续保费用在缴纳学费时,将60元保费一并缴至学校指定账户。

三、免缴事项

1.申请免缴情形:持有效期内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家庭救助证》(含低保证)的大学生,经市医保局认定后免缴保费;经学校认定的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校承担保费。

2.免缴申请材料:医保费免缴材料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含封面),证明类文件无效。证件原件需含有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的登记,且在复印件上空白处注明学生所在班级及手机号码。

3.免缴退费程序:经市医保局认定的具有免缴资格的学生,以及学校认定的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统计后所缴保费将退回学生本人校园一卡通账户内。

四、提交材料(请各班于6月24日上午10:00前提交有关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附件二、三、五)

1.提交2016年度参加大学生医保新增参保信息(附件三)。请各班于6月24日上午10:00前将填写无误的《会计学院2016年度大学生医保新增参保申报表(2013—2015级本科生、研究生)》(附件三)电子版发到各带班辅导员老师处。

填表须知:(1)请各班认真填写《会计学院2016年度参加大学生医保申报表(班级:)》(附件三),部分信息可参考《会计学院2015年度参加大学生医保名单》(附件一);(2)表中标注为红色部分字段的内容,只需要“未参加去年(2015年度)大学生医保但参加今年(2016年度)大学生医保”的同学们填写。

2.提交2016年度不参加大学生医保信息汇总(附件二)。请各班于6月24日上午10:00前将填写无误的《2016年度不参加大学生医保学生名单(班级: )》(附件二)电子版发到各带班辅导员老师处。另外,按照学校的要求,须由不参保学生说明不参保理由并签字确认,同时将纸质版信息汇总表交到各带班辅导员老师处。

填表须知:不参保理由一般包括:已参加子女统筹;市社会保险;自愿不参保三种情形,请根据个人情况填写。

3.提交2016年度大学生医保退保申请表(附件五)。如参加了2015年度大学生医保的同学,自愿不参加2016年度大学生医保的,请各班于6月24日上午10:00前下载(附件五)《大学生医保退保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纸质版(必要情况下请提供相关情况证明)后交到各带班辅导员老师处。

4.提交医保保费免缴申请材料(根据相关要求自行准备)。申请医保费免缴的同学于6月24日上午10:00前将完整的免缴申请材料以班为单位交至各带班辅导员老师处。

5.材料提交过程中,如遇到相关问题可联系刘老师,电话:86735868.

五、其他说明

1.请各班高度重视,认真协助做好2016年度大学生医保的政策宣传以及续保等工作。《杭州医保政策宣传(大学生分册)》请见(附件四)。

2.根据杭州市医保局的有关规定,参保大学生选择在校内医疗机构门诊定点医疗的,其门诊医疗费不设300元的起付标准。为充分保障我校大学生的医疗待遇,默认选择校医院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如学生本人确实不需要设置校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的,由学生本人于6月24日前向校医院提出。

3.2016年度参保大学生的就医凭证包括《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简称《证历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杭州市为市民卡),就医时必须同时出示本人的《证历本》和社保卡。

4.2016年度新增参保学生可登陆杭州市市民卡网站(http://www.96225.com/),点击“市民卡(社保卡)卡面照片补交”选项,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后,自行前往杭州市市民卡下沙网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领取市民卡,校医院将不再统一为其办卡、发卡。

5.符合续保条件的大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2016年度大学生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的,自补办参保缴费手续满6个月后享受该结算年度内剩余月份的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6.具体保险理赔事项请垂询劳动保障咨询专线:12333,或登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z.hrss.gov.cn)查询大学生医保的相关政策。

7.未尽事宜请致电校医院(学校西门口医务室201),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86754646。

  • 附件【附件1—5.rar】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报名2016年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创业与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会计学院补充)

下一条:有关组织2016年会计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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