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度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2015年度大学生(含研究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续保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保对象
我院2012至2014级全日制本科学生、研究生(2015级新生投保事宜等学校另行通知)。
(注)不纳入大学生医保范围:已参加杭州市社会保险任一险种和省、市、区子女统筹公费医疗的杭州市区户籍学生、外籍留学生。
二、缴费事项
1.个人缴纳金额:每人每年60元。大学生医保保费按年缴纳,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其中学生个人缴纳60元,财政补贴180元。
2.缴费方式:2012-2014级参保学生的续保费用在缴纳学费时,将60元保费一并缴至学校指定账户。
三、免缴事项
1.申请免缴情形:持有效期内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家庭救助证》(含低保证)的大学生,经市医保局认定后免缴保费;经学校认定的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校承担保费。
2.免缴申请材料:医保费免缴材料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含封面),证明类文件无效。证件原件需含有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的登记,且在复印件上空白处注明学生所在班级及手机号码。
3.免缴退费程序:经市医保局认定的具有免缴资格的学生,以及学校认定的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统计后所缴保费将退回学生本人校园一卡通账户内。
四、材料提交
1.2015年度参加大学生医保信息汇总。请各班于6月17日前将填写无误的《会计学院2015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申报表(2012—2014级本科生、研究生)》(附件三)电子版发到各带班辅导员老师处。
填表须知:(1)请各班认真填写《会计学院2015年度参加大学生医保申报表(班级:)》(附件三),部分信息可参考《会计学院2014年度参加大学生医保名单》(附件二);(2)表中标注为红色部分字段的内容,只需要“未参加去年(2014年度)大学生医保但参加今年(2015年度)大学生医保”的同学们填写。
2.2015年度不参加大学生医保信息汇总。请各班于6月17日前将填写无误的《2015年度不参加大学生医保学生名单(班级:)》(附件四)电子版发到各带班辅导员老师处。同时,按照学校的要求,须由不参保学生说明不参保理由并签字确认。
填表须知:不参保理由一般包括:已参加子女统筹;市社会保险;自愿不参保三种情形,请根据个人情况填写。
3.申请医保费免缴的同学于6月17日前将完整的免缴申请材料以班为单位交至辅导员处。
4.材料提交过程中,如遇到相关问题可联系刘老师,联系电话:86735868.
五、其他说明
1.请各班做好2015年度大学生医保的政策宣传以及续保工作。《杭州医保政策宣传(大学生分册)》请见(附件一)。
2.根据杭州市医保局的有关规定,参保大学生选择在校内医疗机构门诊定点医疗的,其门诊医疗费不设300元的起付标准。为充分保障我校大学生的医疗待遇,默认选择校医院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如学生本人确实不需要设置校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的,由学生本人于6月18日前向校医院提出。
3.2015年度参保大学生的就医凭证包括《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简称《证历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杭州市为市民卡),就医时必须同时出示本人的《证历本》和社保卡。
4.2015年度参保学生上交电子照片如不合符要求导致制卡失败的,可登陆杭州市市民卡网站(http://www.96225.com/),点击“市民卡(社保卡)卡面照片补交”选项,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后,自行前往杭州市市民卡下沙网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领取市民卡,校医院将不再统一为其办卡、发卡。
5.符合续保条件的大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2015年度大学生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的,自补办参保缴费手续满6个月后享受该结算年度内剩余月份的城居医保待遇。
6.具体保险理赔事项请垂询劳动保障咨询专线:12333,或登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z.hrss.gov.cn)查询大学生医保的相关政策。
7.未尽事宜请致电校医院(学校西门口医务室201),联系人:王娉老师,联系电话:86754646。
附件一:杭州医保政策宣传(大学生分册).doc
附件二:会计学院2014年度参加大学生医保学生名单(不含毕业生) (辅导员老师处领取)
附件三:会计学院2015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申报表(班级: ).xls
附件四:会计学院2015年度不参加大学生医保学生名单(班级: ).xls
会计学院
2015年6月11日